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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关于有轨电车示范段工程项目涉及海南合丰纸业有限公司
有关房屋等补偿款提存公证的通知
海南合丰纸业有限公司: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项目车辆段(含部分道路)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6〕420号)精神,市政府拟收回三亚市工业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分国有土地作为三亚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项目车辆段(含部分道路)项目用地。
我中心负责该项目涉及土地、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三亚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项目车辆段(含部分道路)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已完成项目涉及贵司所属厂房、青苗及附着物等所有标的物的清点丈量及评估作价工作,并多次征求贵公司意见,对合理的建议已采纳,并进行造价补偿。各项补偿金额共计8871634.92元人民币。
我中心曾多次书面通知贵司办理补偿款的领取手续,2018年1月9日再次通知贵司于2018年1月11日前到我中心办理补偿款的领取手续,但贵司均未在规定期限内来我中心办理。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中心在履行完相关告知程序后,已按规定将项目涉及贵司所属厂房、青苗及附着物等所有标的物的补偿款提存公证。该项目系省市重点民生项目,现项目地块内拟进驻项目进场施工,时间紧、任务重。相关职能部门将于近期对你司房屋进行拆除,请你司尽快做好搬迁工作并动员承租户做好搬迁。同时前往三亚市公证处办理补偿款的领取手续,逾期未办理,造成的损失由你司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5日
(联系人:刘小弟;联系电话:15208910769 8871185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