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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吉阳区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索 引 号: 32404212-7/2024-0510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4-12-09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吉阳区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 2024-12-09 10:38:31

吉阳区审计局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吉阳区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9月26日在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区政府委托,我现就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作报告,请予审议。
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八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要求,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落实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扎实推进研究型审计。重点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预算执行及绩效、投资项目建设监管、干部经责履行情况等领域,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2022年8月2日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审计项目15个,移送问题线索1宗,上报审计要情2份。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
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区本级政府预算、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是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44,8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242,15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27,1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13,371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全部用于上级安排项目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3,735万元。
二是财政运行稳中求进。2022年受疫情影响,我区仍然迎难而上,统筹财力,推进财政运行稳中求进,基本实现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明显。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财政资源统筹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支出情况、财政管理情况、风险防控管理情况等方面,发现问题如下:
(一)财政资源统筹使用精确度不高
1.区财政局新增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分配未能做到科学化、精细化。
2.区教育局、区住建局等6家单位盘活存量资金129.54万元再次沉淀。
3.区项目中心、区民政局等3家单位结余结转项目资金6,258.25万元两年以上未清理盘活。
(二)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低
区项目中心、亚龙湾综合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3,619.31万元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低。
(三)财政资金支出不规范
区农业农村局367.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材料不充分、审核不严。
(四)财政管理不规范
1.区民政局、区园林绿地所等84家单位766.9万元应缴财政款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2.区财政局项目库建设管理不规范。
3.区投资评审中心采用废止的文件作为项目费用核减依据。
(五)风险防控管理不到位
我区32,237万元暂付款余额超过当年支出总额5%。
二、部门预算执行疑点审计情况
对我区49家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疑点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部门预算编制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决算报表编制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方面,发现问题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合理
1.区住建局等2家单位共计1,126.13万元盘活资金未合理安排。
2.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4家单位共计192万元的年初预算项目编制不科学。
(二)预算执行效率低
1.区教育局、区住建局等3家单位年初预算执行率低,导致资金闲置。
2.区住建局拆迁补偿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20%,重点工作推进缓慢。
3.区住建局未落实过“紧日子”政策要求,“三公”经费未压减。
(三)结余结转资金超期未清理
区项目中心3,371.98万元资金结余结转2年以上未清理。
(四)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1.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政府办等5家单位4.46万元资产录入不规范。
2.亚龙湾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海罗小学等3家单位8.56万元资产核算不规范。
3.区人社局1.57万元固定资产记账错误导致账实不符。
4.区政务服务中心3.63万元库存物品未建立物资台账。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区卫健委和区民政局2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本部门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执行和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等方面,发现问题如下:
(一)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
区卫健委2017—2021年4项职责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相应经费,且未开展具体工作。
(二)经济方针政策执行不到位
区民政局未按规定时间发放高龄老人津贴830.5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720.0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和护理补贴231.64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462.23万元,共涉及81508人次;居家养老的民生政策未能有效执行,服务覆盖率低。
(三)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
1.区卫健委1,169.8万元的项目结算审核超期6个月以上;提前支付6个项目款967.83万元,多付1个项目款5.66万元;434.98万元的项目未验收已交付使用;提前退还项目质保金3.49万元;25.65万元工程款发票未规范备注。
2.区民政局18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建设管理规定;7个项目存在不文明施工等行为;未严格审核竣工结算资料,造成多付149.79万元工程款;逾期支付233.78万元工程款。
3.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共计3个项目施工日记与监理日记不一致,监理方未全面履行监理职责。
(四)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不规范
1.区民政局5个年初预算共计439万元的项目均未开展;21.59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未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存在监管缺失隐患。
2.区卫健委2,628.87万元年初预算执行率低;17件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3.区民政局和区卫健委共计57.39万元的资产未入资产系统管理,未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
四、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我区5家医疗机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资产管理情况、工程项目管理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财务报表编制情况、内控机制运行情况等方面,发现问题如下:
(一)资产管理不规范
1.5家机构资产管理不善,其中:4家未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2家共计13.62万元工程验收后未转入固定资产;1家23.95万元固定资产账账不符;2家原值共计66.81万元固定资产闲置,未产生相应效益;2家原值共计441.37万元固定资产盘亏,造成7.63万元的损失;2家原值共计136.36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1家原值0.35万元固定资产费用化且已丢失;1家83件调拨资产未计固定资产科目核算;5家共计582.45万元的资产未计正确科目核算。
2.2家机构共计56.92万元的支出发票审核不严谨。
3.2家机构采购共计30.89万元的医疗设备及物资未验收即投入使用。
(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5家机构项目管理不善,其中:3家共计215.62万元的44份工程合同未预留质保金;1家项目质保金超过3%;1家违规支付0.9万元项目竣工结算编制费;3家共计28.13万元的项目未验收;1家多支付工程款0.52万元。
(三)账款处理不及时
3家机构363.83万元应付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2家机构133.67万元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四)财务报表编制不准确
1家机构资产负债表数据不一致,相差139.73万元。
(五)内控机制运行不规范
个别机构存在未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2.59万元税款申报不合规、9.42万元合同签订和4.6万元支出均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现金和车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我区5个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审计招投标情况、建设程序及施工过程管理情况、工程款拨付情况、合同管理履行情况等方面,发现以下问题:
(一)招投标不合规
3个项目抽取的评标专家无经济类资质;1个项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审核不严;1个项目监理标和施工标未按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合同;1个项目3家投标单位的施工投标文件未盖编制人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或无造价咨询委托书。
(二)建设程序不规范
3个项目参建单位确定派驻人员均不在岗履职及考勤造假,监管缺位;1个项目先施工后出具开工令,建设程序倒置;3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1个项目参建单位钢管桩未按要求装置,存在安全隐患;1个项目监理单位、水土保持和基坑监测单位部分现场记录、监测资料不一致;1个项目建设单位未做好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导致停工。
(三)工程款拨付不合规
1个项目未按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93万元;1个项目多付土石方弃置工程款24.42万元;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拨付进度款71.46万元。
(四)合同管理履行不到位
1个项目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合同条款履行保函延期手续,存在契约风险;1个项目施工单位未按投标文件要求使用预拌水泥砂浆;1个项目建设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与规划工程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涉及金额24万元;1个项目先出成果文件,再签订合同。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财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企业经营情况等方面,发现问题如下: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1.2个工程项目代管管理费、4处罚没资产管理费未计主营业务收入30.59万元。
2.32万元罚没资产租赁费逾期5个月上缴财政。
3.未编制合并报表。
4.少缴印花税2.24万元。
5.财务报表附注未披露存货、固定资产相关信息。
(二)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1.未经区财政局审批出租245.46万元国有资产。
2.3万元资产因管理不善流失。
(三)企业经营不规范
1.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13.87万元。
2.47.76万元采购事项验收不规范。
3.1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进度施工。
4.未制定2022年度建设计划。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均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且附送《审计发现问题清单》,逐项列明整改建议与方法及时限,并随时督促指导整改,共发现问题140个,截至2023年9月25日已完成整改105个,正在整改35个,整改完成率达75%。
七、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后,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审计委员会及审计机关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整改督促力度,确保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有效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对于2021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区政府积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导被审计单位共同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在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情况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中发现的应整改事项92项,已整改事项91项,占应整改事项的99%,正在整改事项1项。
八、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调整方案,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调入资金应当安排落实到相关计划项目,切实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财政投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加强各类监督机构的贯通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
(二)严格规范国企经济运行秩序,完善管理制度。国企国资领域持续推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督促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规程,严格规范国企经营业务,规避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典型问题。
(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各单位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对施工全过程和现场管理,履行项目结算手续,严格支付工程进度款。对尚未建成的项目,倒排工期,落实责任,确保项目按要求建成投入使用,对尚未验收的项目,尽快办理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效能,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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