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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审计局对三亚市吉阳区环卫所2022-2023年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 索 引 号: 32404212-7/2023-0507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3-12-07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3-12-0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审计局对三亚市吉阳区环卫所2022-2023年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3-12-07 17:16:25

吉阳区审计局

               审计通知书

审通202310

三亚市吉阳区审计局

对三亚市吉阳区环卫所2022-2023年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区环卫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2023725日起,对你单位2022-2023年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吴志宏

审计组成员:  、周颖、黎宗婷、潘婷婷

黄仕达兼廉政监督员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

2.承诺书(单位)

3.被审计单位提供材料清单

              三亚市吉阳区审计局

                               2023721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吉阳区审计局                2023721日印发

附件1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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