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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审计局
关于对吉阳区湿地公园项目进行
跟踪审计的通知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三亚市吉阳区审计局关于调整我区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的请示》(吉审字〔2021〕2号),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8月10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建设的吉阳区湿地公园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审计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俞若雨
成 员:钟祥严(兼廉政监督员)
刘红妹
三亚市吉阳区审计局
2021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