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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审计局
关于对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建设的三亚市吉阳区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综合楼项目
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
三亚市吉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中共三亚市吉阳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区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的请示》(吉审委办〔2020〕7号)、《三亚市吉阳区审计局关于调整我区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的请示》(吉审字〔2020〕6号),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0月16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建设的三亚市吉阳区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综合楼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审计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吴志宏
成 员:周 颖(廉政监督员)
邱 凯
陈细华
三亚市吉阳区审计局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