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关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或官网进行查询。(贴息贷款仅针对新购房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自2023年12月起,全面实行贴息贷款)
一、定义:
贴息贷款,是指公积金管理局委托商业银行利用银行的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贴息贷款办理流程与普通公积金贷款一致,区别在于普通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资金由公积金管理局出资,而贴息贷款的贷款资金由商业银行出资,但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利率。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由公积金管理局直接贴补支付给贷款银行,职工只需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金额(短信内容)及还款计划按时还款即可。
二、启动条件:
1.当公积金个贷率≥95%以上时,启动贴息贷款业务。
2.当公积金个贷率≤92%时,暂停贴息贷款业务。由公积金管理局对外宣布启动或暂停贴息贷款。
三、申请条件:
在贴息贷款期间,职工在海南省内购买自住住房、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办理条件的缴存职工(全国范围),可向公积金管理局申请贴息贷款。贴息贷款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首付款比例、还款能力、房屋套数认定条件等按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商业贷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方式:
职工按普通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局柜面递交申请,或通过海易办APP办理。
五、利率:
1.贴息贷款执行公积金贷款利率。
2.当年遇利率调整的,于次年的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计算贴息金额。
六、贷款银行选择:
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贷款银行,不同银行的贷款政策及贷款利率有所不同,具体可向商业银行咨询。目前可办理的银行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
七、贷后变更业务:
与普通公积金贷款办理方式一致。可通过贷款局柜面、贷款银行或海易办APP办理。
海南12345热线
2023-12-04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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