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JYAZQ03-02-05等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字体: 打印
2024-12-05 09:25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JYAZQ03-02-05等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202412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JYAZQ03-02-05等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规定,为做好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JYAZQ03-02-05等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确保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JYAZQ03-02-05等地块项目顺利推进,结合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适用范围

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JYAZQ03-02-05等地块项目用地涉及田独村委会四组新红村委会三亚市仙逸园管理所等产权人,适用本《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计八条,针对项目征收用地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与标准安置对象及社会保障签约期限保障措施附则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一)土地、青苗及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按我市片区综合地价标准145600/;青苗及其他附着物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相关标准补偿;青苗产权人可选择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为50000/亩。特殊附着物补偿,可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报区政府审批后给予补偿。

(二)坟墓迁移补偿

坟墓20000/座给以迁移补偿,在限期规定时间内迁移再奖励4000/座,可自行迁移或由市政府和区政府统筹安排至公墓

四、注意事项
    方案发布之日起限期15内,20241219日前,产权人应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吉阳区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手续。未按期办理的,补偿内容以政府部门调查登记的土地现状为准。在规定的期限内不配合搬迁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福利举措

1.涉及被征收村民的社会保障按照《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琼府〔201321号)的规定执行。

2.项目红线外剩余无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边角地、夹心地可纳入项目征收范围,参照项目红线内的补偿标准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2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