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限期搬离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被征收人:
根据《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国有土地收回和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吉阳府〔2024〕3号)有关规定,吉阳区人民政府负责对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本机关计划于2024年6月前拆除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用地范围内的职工宿舍。限你们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搬离并腾空房屋,交付本机关进行拆除。如你们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搬离并腾空房屋,视为自愿放弃屋内所有物品,本机关将依法对房屋实施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你们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