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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3-0798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3-12-08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3-12-0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更新时间: 2023-12-08 17:07:32

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一、申请条件

对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三)招用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服兵役证件复印件;

四)招用完全失地农民提供完全失地证明;

五)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二)窗口受理(符合条件的录入申请信息,不符合的退回并一次性知申请人;

(三)复审核定待遇。

四、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来即办。

五、申报地址

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83号吉阳区人民政府 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窗口。

六、其他提示事项

1、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2、企业须同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方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补贴标准:单位为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4、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5、申请人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提交申请。

七、咨询电话

0898-8856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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