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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对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三)招用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服兵役证件复印件;
(四)招用完全失地农民提供完全失地证明;
(五)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二)窗口受理(符合条件的录入申请信息,不符合的退回并一次性知申请人;
(三)复审核定待遇。
四、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来即办。
五、申报地址
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83号吉阳区人民政府 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窗口。
六、其他提示事项
1、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2、企业须同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方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补贴标准:单位为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4、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5、申请人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提交申请。
七、咨询电话
0898-88563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