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第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86195号
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少汉代表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市农村土地确权错漏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区协助贵局办理此建议,经研究,并与张少汉代表沟通,现提出涉及我区工作的答复意见。
根据建议内容,张少汉代表反映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依申请登记原则是不动产权登记原则之一。吉阳区辖区村集体如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提交:申请书、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规划意见情况核实表等材料申请办理。如遇到土地权属争议,当事双方(村集体)可依据《海南省土地权属确权与争议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另,在2020年开展的全市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工作(现已结束),吉阳区辖区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已做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房暂不予登记发证。
如辖区内村民需办理新建宅基地的使用权登记,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及其他户内成员身份证明材料、地籍测绘成果报告、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来源证明、股权证、保证质量安全具结书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
以上意见,请贵局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周志浩;联系电话:8871346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