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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吉阳区耕地保护田长制第三季度开展巡田工作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5-0983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09-19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吉阳区耕地保护田长制第三季度开展巡田工作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 2025-09-19 15:16:39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吉阳区耕地保护田长制第三季度

开展巡田工作情况的通报

红土坎社区、安罗村、干沟村、榆红村、抱坡村、落笔村、海罗村、田独村、中廖村、博后村、六盘村、罗蓬村、红花村、南丁村、新村社区、大茅村:

为做好耕地保“田长制”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控制耕地“非粮化”,推动我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巡查工作,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123号)《三亚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及《三亚市吉阳区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阳府办202227号)要求,现将第三季度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三季度基本情况

吉阳区需要巡田村(社区)共16个,三级田长应结合耕地保护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三次巡田,每月至少一次巡田,巡田轨迹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才合格。根据市专办第三季度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第三季度巡田完成的村(社区)5个:红土坎社区、田独村、抱坡村、落笔村、安罗村;未开展巡田工作的村(社区)11个:中廖村、榆红村、干沟村、红花村、博后村、海罗村、罗蓬村、六盘村、南丁村、新村社区、大茅村。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三级田长巡田次数不够,覆盖面不足,个别田长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及时督促网格员巡田,每月至少一次巡田次数落实不到位,缺少闭环管理。

(二)部分三级田长职责不清,发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处置不及时,对发现的问题不记录、不上报,缺乏跟进解决。

(三)在“田长制”运行过程中,部分三级田长对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田长履职不力,监督不严,巡田质量难于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以及新形势下实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担负起属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按照三级田长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切实将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到实处,以“田长制”为抓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三级田长负责对本村(社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常态化巡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及时报告违反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行为;监督规范耕地流转及利用。

(二)强化耕地保护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区专项办将对各村(社区)三级田长开展巡田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将三级田长履职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范畴。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三级田长通报表扬;对巡田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巡田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将严肃问责。同时,每季度将对各村(社区)巡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年底对巡田率不达标,次数排名靠后或不开展巡田的村(社区)进行约谈或问责。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5919

(联系人:李维获;联系电话:8871346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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