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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SY2024-118号项目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用地总面积约1.4453公顷(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拟征收临春居委会集体土地面积约1.4453公顷,涉及三亚市吉阳区临春居委会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0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吉阳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