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文件>区政府文件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临春片区控规C-03、C-04地块及周边路网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5-0919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01-2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临春片区控规C-03、C-04地块及周边路网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1-26 11:28:00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临春片区控规C-03、C-04地块

及周边路网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三亚市吉阳区临春居委会第一、第二、第三小组范围内。用地总面积3.3314公顷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拟征收临春居委会集体土地面积约1.0214公顷,涉及三亚市吉阳区临春居委会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5126日至2025213,共计10个工作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

吉阳区政府拟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5126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2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