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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南新横二路(落笔洞—同心路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5-0942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02-28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南新横二路(落笔洞—同心路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2-28 16:09:45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南新横二路(落笔洞同心路段

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吉阳区辖区内,用地面积约19455平方米,涉及南丁村集体土地约4851平方米、南新农场国有土地约3504平方米、三亚南新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约1884平方米、海南亚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约7440平方米、原三亚椰林书苑海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约1776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三亚市南新横二路(落笔洞同心路段)项目红线图。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建设公路道路。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5228日至2025313日,共十个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5228

(联系地址:吉阳区迎宾路天豪万琉合院A34楼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71517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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