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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吉阳区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
(序号8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三办字〔2024〕11号)和《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函》(三环督字〔2024〕29号)文件要求,我区已完成田独、临春河、鹿回头等3个垃圾转运站的排污登记备案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月8日至1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部门:三亚市吉阳区环卫所。
联系电话:0898-88265006。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发现公示内容弄虚作假或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投诉或反馈。
附件:三亚市吉阳区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8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82:依法依规完成田独、临春河、鹿回头等3个垃圾转运站的排污许可证办理或者备案手续。 |
整改牵头单位 |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整改时限 |
2024年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孙显杰(联系电话:0898-88265006)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田独、临春河、鹿回头等三座垃圾转运站排污登记备案。 |
验收意见 |
已于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同意进行验收。 |
工作成效 |
依据审批局相关规定,三亚市吉阳区环卫所重新统计了临春河、鹿回头垃圾转运站垃圾日转运处理量,均未达到150吨(田独转运站原日转运处理量50吨,现停运),符合排污备案相关规定,便于2024年12月05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临春河、鹿回头及田独转运站完成了排污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