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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C03-27-08、YC03-27-03、YC03-27-04、YC03-27-05地块部分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4-091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12-2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12-2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C03-27-08、YC03-27-03、YC03-27-04、YC03-27-05地块部分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25 09:31:38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C03-27-08YC03-27-03YC03-27-04YC03-27-05

地块部分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我区月川村委会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区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C03-27-08YC03-27-03YC03-27-04YC03-27-05地块部分用地土地位于天涯区和吉阳区内,用地调查面积约23355平方米,其中涉及吉阳区月川村委会集体土地约35平方米,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土地作为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C03-27-08YC03-27-03YC03-27-04YC03-27-05地块部分用地储备项目。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自20241225日至202518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我区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1224

(联系人:赵祝佩;联系电话:8859119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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