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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求《三亚市龙岭路项目收回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4-0839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4-29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4-2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求《三亚市龙岭路项目收回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29 15:23:00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三亚市龙岭路项目收回

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临春区龙岭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6237等规定及三亚市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市政府拟收回山水国际小区(其中E4地块为山水国际城市公寓,E6地块为山水国际峰秀阁)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拟收回土地将作为三亚市龙岭路项目部分用地,征收补偿工作由我区负责组织实施。为了推进项目建设,提升山水国际小区及周边市民出行便利,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经我区研究,拟定《三亚市龙岭路项目收回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在征收现场全文公布。公开征求征收范围内公众的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4429日至2024528日。

被征收人若认为《方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等有关规定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形式向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电子邮件形式为扫描件)和联系方式。

一、邮寄形式(以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邮编:572000,联系人:刘小弟,联系电话:88711856

二、书面形式。地址: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详细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兆龙北路岭仔小组99号),联系人:刘小弟,联系电话:88711856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三亚市龙岭路项目收回山水国际小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拟收回地块卫片图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4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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