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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张民生,吉阳区凤凰路168号项目)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4-0836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4-10
  • 发文字号: 吉阳府征补决〔2024〕58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张民生,吉阳区凤凰路168号项目)

更新时间: 2024-04-12 16:32:33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征收人: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住所地: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83法定代表人:杨鸿钧职务:区长。

被征收人:张民生,男,汉族,1956715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123xxxxxxxxxxx1812,住址: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A102室。

为保障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国有土地收回和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顺利推进,依据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国有土地收回和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国有土地收回和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吉阳府〔20243号)规定,由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实施征收。

经核查:被征收房屋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三亚市国宏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宿舍楼A102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51.14平方米套内面积139.07平方),权属人为:张民生。在签约期限内,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已


多次协商,但被征收人一直未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为保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国有土地收回和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国有土地收回和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三府〔20243号)等规定现作出补偿决定如下:

一、对被征收人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三亚市国宏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宿舍楼A102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51.14平方米套内面积139.07平方米实施征收。

二、被征收人张民生可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补偿:

货币补偿方式

征收人向被征收人支付下列补偿费用:

1.张民生的被征收房屋,以房屋套内面积为基数,按照11352.76/㎡(根据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批复的三亚市总公司职工保障性住房项目房屋暂定销售单价和综合公摊率计算)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补偿金额为1,578,828.33元。

2.被征收人搬迁补助

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征收人支付给被征收人每户3600元的一次性搬迁补助

3.以上12项补偿金额合计1,582,428.33元。

(二)产权调换方式

1.张民生的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为139.07平方米按照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不含地下室)1:1调换安置房屋套内面积,应安置房屋套内面积为139.07平方米。

2.给予被征收人产权调换面积相近户型的安置房屋位于三亚市吉阳区东岸村棚户改造安置区6#住宅2101室,套内面积127.78平方米。产权调换后,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大于安置房屋套内面积,差额面积为11.29㎡,对差额面积按照11352.76/㎡对被征收人进行货币补偿,补偿金额为128,172.66元。

3.被征收搬迁补助和临时过渡安置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征收人支付给被征收每户7200元(含搬迁和回迁)的一次性搬迁补助;征收人支付给被征收人每户每月临时过渡安置费4000元,由被征收人自行过渡临时过渡期限,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当月计算至征收人通知办理收房手续当月止。

三、限被征收人张民生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征收人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和移交手续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三亚市国宏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宿舍楼A102腾空移交给征收人拆除(联系地址:三亚市月川棚改办公室,联系人云永智联系电话:18976010627

四、被征收人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未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在复议或诉讼期限内仍可自行选定补偿决定中的任一种安置补偿方式,若复议或诉讼期满后被征收人仍未选择的,征收人将按有利于被征收人的第二种安置补偿方式进行安置补偿,并将相应补偿款项提存到公证处。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4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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