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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期(起步区)搬迁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4-0829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3-27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期(起步区)搬迁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27 09:04:50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第一期(起步区)搬迁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做好海罗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期(起步区)搬迁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期(起步区)搬迁公告》调整如下:

一、搬迁范围: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期(起步区)搬迁范围包括10宗地块;2条规划道路,具体为:

(一)地块1(编号:HLB-2-07),用地面积69亩。

(二)地块2(编号:HLB-3-15),用地面积39亩。

(三)地块3(编号:HLN-2-08),安置区一期用地面积35亩。

(四)地块4(编号:HLN-2-07),安置区一期用地面积29亩。

(五)地块5(编号:HLB-2-02),用地面积约22亩。

(六)地块6(编号:HLB-2-03),用地面积约21亩。

(七)市政道路(出让地块周边市政道路),用地面积76亩。

(八)市政道路(落笔洞路及学院路延长段),用地面积123亩。


(九)地块9(水系绿地),用地面积226

(十)地块10编号:HLN-1-03),用地面积33

(十一)地块11(编号:HLN-1-01),用地面积1

(十二)地块12(编号:HLN-1-02),用地面积7

以上地块具体搬迁范围详见用地红线或勘测定界图。

二、搬迁人、搬迁部门和被搬迁人

(一)搬迁人: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二)搬迁部门

1.牵头单位:三亚市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具体实施单位: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海罗更新办)

(三)被搬迁人:搬迁范围内的土地、青苗、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地上附属物的合法产权人。

三、搬迁补偿安置标准

(一)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的搬迁补偿按照《三亚海罗片区城市更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吉阳府〔20237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土地的征收补偿按照《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搬迁期限:自搬迁公告下发之日起60日内。

五、请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期(起步区)搬迁范围的被搬迁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持青苗、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地上附属物的权属证明和户口本、银行卡等到海罗更新办办理搬迁补偿登记手续。被搬迁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搬迁补偿手续的,搬迁人将按照《三亚海罗片区城市更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吉阳府〔202378号)有关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出搬迁补偿决定。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期(起步区)搬迁范围内的被搬迁人,不得私自新建、扩建、改造房屋。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不得妨碍和阻扰搬迁工作推进,违者按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2023717日印发的《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期(起步区)搬迁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优化调整后的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期(起步区)搬迁范围示意图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3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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