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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海螺路(迎宾路至荔枝沟路段)
工程项目限期搬迁催告的通知
海螺路项目各租户:
因三亚市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吉阳区人民政府需对三亚市海螺路(迎宾路至荔枝沟路段)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由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作为征收实施单位组织征收补偿工作,现相关部门拟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涉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实施拆除。为保障该项目被征收范围内房屋各租户的合法权益,限你方在接到本项目限期搬迁催告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0日内搬离并腾空房屋,逾期未搬迁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实施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各租户自行承担。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