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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三亚市清香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东岸片区内,用地面积约0.5915公顷)
  • 索 引 号:00823285-0/2021-0255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11-2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1-11-2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三亚市清香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东岸片区内,用地面积约0.5915公顷)

更新时间:2021-11-25 16:21:55

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三亚南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农垦金环物资实业总公司

因我市的城市建设需要,市政府以《关于三亚市清香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1214号)拟收回我区辖区内南新农场和海南农垦金环物资实业总公司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收回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收回土地位于吉阳区东岸片区内用地面积0.5915公顷。其中土地权属情况为南新农场国有土地约0.3173公顷、市政府土地约0.0885公顷、海南农垦金环物资实业总公司国有土地约0.185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城市。

    二、拟征收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市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途径以货币方式安置。

四、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自本告知书下达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区申请听证。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111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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