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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使用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新村社区居委会、红土坎社区居委会、安罗村委会,三亚市海藻工业开发公司,海南省榆亚盐场,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集团海南铁路总公司:
因我市的城市建设需要,市水务局拟建设三亚市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段)项目,现将涉及我辖区拟使用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位于吉阳区内,用地面积约38.4510公顷。土地权属情况为三亚市海藻工业开发公司、海南省榆亚盐场、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集团海南铁路总公司、新村社区居委会、红土坎社区居委会、安罗村委会。
二、拟使用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水域、公共绿地及城市道路用地。
三、该项目采取省政府关于“不征不转”方式有关规定使用土地,并严格按照土地现状用途进行管理,涉及土地和地上附属物补偿参照我市土地征收标准执行。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