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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拟使用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三亚市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段)项目,用地面积约38.4510公顷)
  • 索 引 号:00823285-0/2021-0255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11-2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1-11-2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拟使用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三亚市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段)项目,用地面积约38.4510公顷)

更新时间:2021-11-25 16:19:55

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使用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新村社区居委会、红土坎社区居委会、安罗村委会,三亚市海藻工业开发公司,海南省榆亚盐场,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集团海南铁路总公司

因我市的城市建设需要,市水务局拟建设三亚市大茅水综合治理工程(白水桥至入海口段)项目,现将涉及我辖区使用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土地位于吉阳区内用地面积38.4510公顷。土地权属情况为三亚市海藻工业开发公司、海南省榆亚盐场、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集团海南铁路总公司、新村社区居委会、红土坎社区居委会、安罗村委会

    二、拟使用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水域、公共绿地及城市道路用地。

三、该项目采取省政府关于“不征不转”方式有关规定使用土地,并严格按照土地现状用途进行管理,涉及土地和地上附属物补偿参照我市土地征收标准执行。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111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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