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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第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洪漫宁代表在市第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区协助你们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提出涉及我区工作的会办意见。
一、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已对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运输管理、综合利用处置管理、处罚等方面内容予以明确。
二、据我区棚改及拆违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反映,市政府指定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容纳量有限,无法满足大规模建筑垃圾收纳需求,严重影响建筑垃圾清运工作进度,建议对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
三、建议贵局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周边选址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缓解建筑垃圾收纳日产日消压力,同时从顶层设计上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职责分工。
以上意见,请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人:王小龙;联系电话:8871065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