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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第七届人大第八次会议
第3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郑爱珠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区协助你们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提出涉及我区工作的会办意见。
一、商业住宅小区体育场地设施由开发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建议由贵局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不影响办公、教学的情况下,分时段面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
三、我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场地已基本满足15分钟健身圈要求。
四、根据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求,我区各行政村均已建有篮球场、乒乓球桌、健身器材等体育场地设施。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合理增设、提升和布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更好地满足村民健身需求。
以上意见,请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联系人:陈国良;联系电话:8871295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