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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村委会:
为实施我市城市规划,市政府以《关于三亚市月川片区控规YC2-48-2地块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3〕196号)等文件拟征收三亚市吉阳区东岸村委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拟征收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用地面积为0.1212公顷(土地现状为:水田、农村道路)。
二、拟征收土地用地的用途为医院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市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途径以货币方式安置。
四、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我区将在30天内举行听证会;如无异议,请出具确认意见。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