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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对三亚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吉大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吉阳区荔枝沟社区市仔安置区土地用地变性权属变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1月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东环铁路荔枝沟段拆迁户安置区用地收回土地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府办〔2008〕8号),拟征收南新农场部分国有土地作为东环铁路荔枝沟段被拆迁户安置区,拟征收土地面积为183亩。根据2008年6月23日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同意东环铁路荔枝沟段安置区选址问题的批复》(三府函〔2008〕180号)和2008年12月16日原田独镇人民政府制作的《国家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表》,东环铁路被拆迁户安置区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约80亩。
目前,我区正在与南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国有土地收回协议事宜,待签订协议后向市资规局申请办理市仔村安置区用地变更登记手续,同时申请办理该安置区部分农用地的农转用手续。
上述程序完成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便可为该安置区居民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和房地一体登记手续。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林日生;联系电话:8871346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