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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安罗村委会、新村居委会,榆亚盐场,部队,三亚市海藻工业开发公司、三亚市铁南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第一开发部、广州铁路集团海南铁路总公司:
因我市的城市建设需要,市政府以《关于三亚市安游路改造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1〕17号)文拟征收我区安罗村委会和新村居委会部分集体土地及收回我区辖区内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征收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于吉阳区内,用地面积约188613平方米,其中安罗村委会约101415平方米、新村居委会约26118平方米、榆亚盐场约7536平方米、部队约46038平方米、国家约1906平方米、三亚市海藻工业开发公司约3146平方米、三亚市铁南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第一开发部约1156平方米、广州铁路集团海南铁路总公司约1298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市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途径以货币方式安置。
四、如你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自本告知书下达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区申请听证。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