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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
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区政府决定于202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决策部署,精准掌握2020年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与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态势,如实反映全区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统计信息支撑。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具体住户以国家按照抽样方法抽中的为准。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成立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调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不作为议事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吉阳区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来协助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对应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做好预算安排,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全国1%人口
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
为加强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及区领导有关批示要求,成立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负责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曹立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国雄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董 勇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莫壮岳 区委政法委综治中心主任
段 强 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副局长
韦师文 市资规局吉阳分局综合科科长
覃业权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黄实旺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陈华鸥 区财政局副局长
洪慎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葛海春 区教育局副局长
胡芳君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志刚 区民政局副局长
吴兴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魏风波 区统计局副局长
各村(社区)书记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张国雄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村(社区)的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由所在单位及时函告协调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