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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三亚市吉阳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领导同意,现成立三亚市吉阳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吴明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小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林科文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蒋 嫄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符 喆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 博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韩丹瑶 区财政局副局长
葛海春 区教育局副局长
林 惠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邢孔为 区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黄泽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朝晖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邓文旭 区总工会副主席
徐柏林 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小鹤同志担任,组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处理有关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方面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继任者继续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二、工作职责
(一)制定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计划、措施。
(二)掌握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名录,调研掌握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人员参加。
(四)协调解决吉阳区属地内农民工劳动纠纷问题。
(五)调解、解决农民工上访讨薪的有关事件。
(六)梳理撰写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总结。
(七)根据上级各部门有关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文件及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八)其他有关农民工工资权益的工作事项。
1.建立由单位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
2.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3.定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督察工作;
4.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
5.构建工资支付网格化监控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6.督促企业及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用工合同;
7.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