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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吉阳区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二届第65期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吉阳区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琼扶发〔2019〕2号)、《三亚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三扶发〔2019〕6号)及《三亚市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三府办〔2019〕115号)要求,确保贫困患者看病就医得到合理保障,结合我区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国家扶贫开发基本方针,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少生病”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职责,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扎实推动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落实,为我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区实行动态调整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享受相同的健康保障待遇。进一步完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健康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摸清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底数
区卫健委结合区扶贫办、区民政局提供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名单,采取入户随访、健康体检、集中筛查、个别诊断等方式,组织对因病致贫农村贫困人口的病情进行检查确诊,建立救治服务台账,并将核查情况及时录入健康扶贫动态系统,确保因病致贫人口底数清、病情明、救治服务进展清楚,动态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三亚中心医院、区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继续落实先诊疗后付费
根据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贫困人口在三亚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一律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各公立医疗机构为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垫付医疗费用。(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区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2019年10月底完成所有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完成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装修工作,新建的要完成主体结构建设,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对坐诊医生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平。通过统一考试的方式调整不合格村医,每个村卫生室有合格的乡村医生为村民看病,基层卫生人员的技能和药品配备能够满足农村人口常见病、多发病就医需求。(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吉阳国土分局、吉阳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助力健康扶贫
紧紧围绕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开展工作,以“紧密型医联体”为主抓手,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及公共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功能定位和技术要求为群众提供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设备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建立完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构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的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市级医疗资源下沉,全力提升基层卫生院医疗服务技术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三亚中心医院、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五)实施大病专项救治,建立救治台账
继续对我区符合大病专项救治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计生特困户实施救治,建立救治台账,区卫健委于每月1日上报上月台账。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按照“确保质量、方便救治、规范管理”的要求,对患有“25+1”种疾病(即国家规定25个病种“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市级增加的1个病种“儿童弱视”)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动态追踪、统筹安排,按照病种实施救治,及时转诊。2019年8月底,25种大病贫困人口救治率不低于70%,年底实现应治尽治。(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六)落实慢性病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根据市政府贫困人口慢性病疾病谱,将25种疾病纳入我区贫困人口慢性病管理病种,具体如下:各种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透、腹透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脑中风(偏瘫)、帕金森氏重症、高血压(Ⅲ期)、糖尿病(并发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重性精神病、结核病(活动期)、耐多药肺结核、老年性白内障(晶体植入治疗)、肝胆.泌尿系统结石(震波碎石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小儿脑性瘫痪(门诊康复治疗)、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建立救治台账,区卫健委于每月1日上报上月台账。(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继续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供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管理,贫困人口签约率达100%,通过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市级公立医院协作为支撑、部门与社区协同为保障,初步建立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为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协同、便捷、个性化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的规范管理。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4种慢性病贫困人口每季度提供不少于1次签约服务,其他慢性病贫困人口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签约服务。对门诊治疗的大病、特殊慢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患者,提供“送医配药”家庭医生慢病签约服务。
2.全面开展健康体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工作与集中体检相结合,开展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
对于纳入家庭医生慢病签约管理的贫困患者,由市级医院医师出具在门诊长期用药治疗的诊断证明及市级医师确定用药和诊疗方案。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签约医生、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按照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提供每季度1次“送医配药”服务,原则上优先使用基本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吉阳区医联体牵头医院——三亚中心医院联合吉阳区卫健委每季度组织医疗专家队伍进村入户对患病贫困人口进行义诊、送医送药,实施个性化的疾病诊断和基础治疗、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对大病患者积极动员住院治疗。
3.配合区医疗保障局简化特殊疾病门诊证办理程序。为贫困慢性病患者及时按政策办理特殊疾病门诊证,确保特殊疾病门诊证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实现贫困人员就医情况实时监管。利用三亚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健康扶贫系统整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医疗数据,动态获取和分析贫困人员在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数据信息,每日形成《三亚市农村贫困人口每日就医统计表》,由区卫健委通知帮扶责任人、家庭医生和村医对患病扶贫对象提供上门随访服务,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政府帮扶满意度。(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扶贫帮扶责任单位/帮扶责任人、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七)全面深化基本公共卫生管理
1.完善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制定签约履约工作计划,确保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并确定履约对象及履约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履约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贫困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肺结核等患者的健康随访次数每年4次。
2.大力降低重点传染病发病率。强化传染病监测、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防控措施。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加强卫生监测工作,巩固饮用水卫生监测成效。
3.认真抓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开展针对性防治知识宣传,做好重点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
4.确保贫困人员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活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
(八)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
推进健康促进和健康场所建设,组织乡村医生、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人员,发放健康扶贫宣传材料,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群众健康素养,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同时,采取医疗帮扶人、家庭签约医生联合入户讲解扶贫政策和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告知单等方式,强化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政策,使群众明白应享受的政策和补助的途径,确保健康扶贫政策家喻户晓。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贫困患者就诊通道导向标识、健康扶贫宣传栏,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的健康扶贫及医疗救治工作。
(二)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负责适时提供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三保障”协调会,协调各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医疗保障”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问题。
(三)区民政局
负责核定吉阳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名单,每月将动态调整的人员名单通报给区卫健委
(四)区医疗保障局
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五道防线”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专项资金全覆盖。每月向区卫健委提供“一站式”结算台账并及时做好特殊疾病门诊发放工作。
(五)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
负责协调商业保险公司及时处理贫困人员的保险理赔台账。每月向区卫健委提供商业保险理赔台账。
(六)三亚中心医院
三亚中心医院作为吉阳区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对口吉阳区分类医疗救治工作技术指导工作,核准患病人口,对患病人口提出治疗方案并实施系统治疗,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贫困患者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定期在吉阳区组织义诊活动。
(七)各扶贫包点责任单位/帮扶责任人
各扶贫包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扶贫工作人员要熟知2019年三亚市健康扶贫政策,主动掌握包点贫困人员的患病情况及诊治情况,配合开展三亚市2019年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及时跟进包点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及办理住院津贴理赔等工作。
(八)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内贫困人口健康管理,为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筛查患病人口,实施医疗救治,组织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对健康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逐一开展入户对接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指导村医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卫生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九)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是健康扶贫第一责任人,知晓贫困户患病诊疗情况,做好健康扶贫政策宣讲、转诊对象到卫生院进一步诊治,协助配合家签团队讲解告知“一站式结算告知单”中患者自付部分。每周应不少于1次探访贫困患者,为其看病拿药提供帮助。每月向卫生院报告贫困患者健康情况,协助卫生院开展医疗扶贫工作。
(十)各村委会
分布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特困户的村委会成立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协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动员义诊、摸底调查等工作。
(十一)区疾控中心
负责协调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患有结核病、皮肤性病、艾滋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特殊疾病转诊及医疗救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责任部门均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医疗救治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
(二)严格落实医疗费用控制规定,坚决防止过度医疗
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控费暂行规定》(琼卫医〔2016〕56号),严格落实医疗费用控制规定和单病种付费标准,不开进口药和辅助营养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不定期进行督查,一经发现不按规定实施治疗和收费的,将严肃追究有关机构人员责任,坚决杜绝过度医疗行为。
(三)强化就医行为监管
依托基本医保信息系统,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与对接。建立欠费预警和沟通协调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掌握并向医保等部门反馈患者欠费信息,实行患者就医诚信等级管理,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区卫健委、区医疗保障局、区扶贫办、区民政局等部门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有效解决拖欠费用问题。对恶意拖欠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家庭所有成员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危急重症除外)。
(四)开展督查指导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督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挖掘工作亮点,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