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公布一批海南省2023年省级
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名单
其中,吉阳区六盘村
上榜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公布海南省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
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名单的函
琼农函〔2023〕9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规发〔2023〕16号)部署,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申报工作。其中,示范乡镇经乡镇级申请、市县级审核推荐、省级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同意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等14个乡镇为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单位;示范村经村级申请、乡镇级审核申报、市县级评审推荐、社会公示,同意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永德村等57个村(社区)为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单位,现予公布。
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有力抓手。请各市县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扎实抓好示范创建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市县、乡镇各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领导小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见效。
二、完善创建方案驱动。示范创建方案是监测评估和创建认定的重要依据,要落实示范创建主体责任,聚焦粮食产能提升、乡村产业全链开发、绿色美丽乡村建设、农村设施服务改善、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等重点任务,细化完善创建方案,提炼创建基础和创建类型,体现创建差异性、代表性;明确创建任务,科学设置创建目标和任务指标,做到可量化、可考核;细化创建项目,明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来源、实施主体、完成时限、预期成效等,确保项目可实施、可落地。
三、聚焦重点领域带动。要把握五大振兴的内在联系,既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也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小切口”实现“大突破”,找到符合本地区的乡村振兴路径。要着力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寻求1-2个突破口,形成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的乡村振兴新路径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推介典型案例,为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经验、树立样板。
四、集聚资源要素联动。要加大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现有的农业农村领域相关项目和资金要优先向示范创建单位倾斜。要依托科技创新和深化改革双轮驱动,引导更多市场主体、技术、人才等资源向示范创建单位集聚,形成集聚效应,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全程融入示范创建,共享发展成果。
五、加强评估考核促动。批准创建只是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第一步,创建期结束通过考核评估后才能批复认定。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乡村振兴局将加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全过程管理,定期对各创建单位创建成效进行监测,对创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要素保障不力、任务推进缓慢的市县进行通报,每年公开淘汰一批示范乡镇或示范村。同时,适时开展示范创建中期监测评估,创建期满后组织评审认定,达到认定标准的给予批复认定,中期评估不通过、评审认定不达标的将取消创建资格。
请各市县指导各创建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创建方案,于2023年10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乡村振兴局备案,作为示范乡镇、示范村监测认定的依据。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