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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85-0/2019-00996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机关: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19-06-03
  • 发文字号:吉财〔2019〕93号
  • 发布日期:2019-06-03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6-03 16:08:00

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

吉财〔2019〕93号

签发人:许晓剑

 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贯彻落实

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支付中心、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三发〔2018〕23号),中共三亚市吉阳区委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阳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吉委发〔2018〕24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琼财办农〔2019〕29号)精神,以及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财农〔2019〕5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吉阳区财政局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

                          2019年6月3日

 

(联系人:龙婧妮;联系电话:88386256)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

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琼发2018〕15号)、《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三发2018〕23号)、中共三亚市吉阳区委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阳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吉委发〔2018〕2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2018〕40号)、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财农〔2019〕54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切实履行好财政扶贫职责使命,及时总结支持脱贫攻坚的做法和经验,加强交流借鉴,全面提升脱贫质量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不折不扣落实好《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三亚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吉阳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位置,确保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坚持把提高脱贫攻坚质量放在首位,细化做实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各项举措,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坚持严格执行“两不愁、三保障”的现行脱贫标准,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合理把握政策标准,避免“过度保障”“福利陷阱”和助长“等靠要”思想。

二、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

(一)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科学做好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确保年度增幅不低于省、市财政下达我区的专项扶贫资金年度增幅。坚决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财政部门要将脱贫攻坚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优先保障,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整合各级各类扶贫资金,持续加大教育、医疗等与脱贫攻坚紧密相关的资金投入,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二)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配合扶贫办建立涵盖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脱贫攻坚项目库,及时下达扶贫资金,加快资金支出,减少资金沉淀;及时完善和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数据录入,建立扶贫资金台账,加强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监控;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加强执行中的绩效监控和完成后的绩效评价,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落实扶贫资金信息公开政策,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强化扶贫资金日常监管,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扶贫资金违纪违规行为。

三、强化财政脱贫攻坚组织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将支持脱贫攻坚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切实担负起支持打赢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抓好任务的落实,确保工作力度和实际效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抓落实的工作力度,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要求,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绩效。

(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贯穿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全过程。严格管理扶贫资金,全面落实公开公示要求,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对扶贫资金支出开启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拨付。

(三)扎实做好区财政局定点扶贫工作。认真做好区财政局定点帮扶工作,将定点扶贫作为区财政局一项重要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阵地,抓好财政扶贫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帮助提高思想认识,准确领会上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提升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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