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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葛海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直属各单位,各村(社区)、居,各相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葛海春同志任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免去其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专职教育副总督学职务;
陈华鸥同志任三亚市吉阳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波同志任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文杰同志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冯创志同志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应急保障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海珍同志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法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龚萍同志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执法处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丹丹同志任三亚市吉阳区环卫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董丽春同志三亚市吉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