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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
关于处理法律援助投诉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投诉渠道,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现将法律援助投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受理事项
三亚市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人可以向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投诉:
(一)区法律援助中心违反规定办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指派、安排法律援助人员的;
(二)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或安排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擅自终止提供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人员未能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区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人员收取受援人财物;
(五)区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人员泄露法律援助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投诉方式
投诉受理电话:88712148;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兆龙北路9号。
三、投诉处理
区司法局安排专人受理、调查,于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反馈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
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