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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资金项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自主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步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创业帮扶政策的通知》该项目资金是用于我区孵化基地评估标准,主要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管理经营场所,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管理咨询、创业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的各类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经费3,537,008.00元,截至2023年12月份31日实际支付3,536,934.09元,占比100%,剩余资金73.91元。
(一)该项资金经费严格按照2023年度各单位预算经费费用金额申报,资金申报及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100%。该项目已批用款计划占比100%,支付占比100%,已完成绩效目标。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方案实施及资金监督检查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为区级财政资金计划,截止评价时点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达到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536,934.09元。资金开支依据三亚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约定条款,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均按照区财政局统一要求进行。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情况
该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要求中对服务类采购的要求,进行了磋商性招标、项目公示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
三、项目年度总结及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536,934.09元,占比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目标质量完成良好。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受疫情影响,尚未完成。
四、项目中长期规划情况
根据区创业就业相关政策,按照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目的,计划该项目延续1年,根据后期运营情况适时调整项目规模。
五、问题及建议
该项目资金用于我区孵化基地费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创业帮扶政策的通知》,由此可能造成有些款项并不在当年度进行决算,建议计算目标绩效完成情况时将该原因考虑在内。
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