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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通知
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
职业培训分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培训后以取得的相关证书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依据。具备职业培训资质的高校 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企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机构均可承担职业培训。每个培训对象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政策依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
(一)就业技能培训
补贴对象: 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下同)劳动力、毕业学年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随军家属(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下同)、退役军人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八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
培训对象的年龄为16周岁至60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下同)。
补贴标准:1.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15元/人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 2.培训后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3.培训后取得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五级证书,下同)的,按15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4.培训后取得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四级证书,下同)的,按1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5.培训后取得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下同)的,按 22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6.培训后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证书,下同)的,按 35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7.培训后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证书,下同)的,按5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培训的工种和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资格清单目录、专项考核目录等确定。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等级五级)以上培训课时不低于65课时,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课时另行规定。
(二)创业培训
补贴对象:八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
补贴标准:参加创业培训(SYB 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证书应由人社部门颁发,或在人社部门可查询)的,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改善企业培训”(IYB 培训)、“扩大企业培训”(EYB 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创业实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创业实训合格证书》。证书应由人社部门颁发,或在人社部门可查询)的,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上述培训,培训课时不低于80课时)。
二、就业补助资金申请
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鼓励参训学员个人 先行垫付培训费。
(一)补贴对象自费报名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服兵役证件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件复印件。补贴对象不再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证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等)复印件,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过海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系统共享数据比对、与相关单位业务协同等方式查询核验(下同);
3.培训机构开具的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税务发票。
(二)培训机构垫资组织补贴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应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开班申请,提供以下材料:职业培训开班申请审核表、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课程表、授课老师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
经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培训机构在补贴对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培训机构开具的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税务发票。
(三)企业或企业依托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应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以下开班申请材料: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开班申请审核表、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课程表、授课老师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
经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企业在职工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提供以下材料:企业组织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企业或培训机构开具的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税务发票。
(四)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应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以下开班申请材料:招收学徒备案材料(含培训计划、课程表、授课教师信息、学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校企合作协议。
经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企业在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提供以下材料:《海南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验收申请表》、企业培训监管情况表、企业或培训机构开具的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税务发票。
(五)伙食交通补助和生活费补贴。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期间的伙食交通补助、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期间的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代为申请补贴时提供以下材料: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考勤记录。
职业培训伙食交通补贴补贴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补贴标准: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培训期间线上培训按5元/学时·人、线下培训按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伙食交通补助。
三、培训经办流程
职业培训机构:发布招标信息→培训机构资质自我审核→按招标要求进行投标→参加招标→专家评标→确认中标培训机构→发布中标培训名单→组织招生→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形成台账归档备份提交
群众参加培训流程:咨询所在村(社区)、居→填写培训工种意向→村(社区)、居受理→村(社区)、居工作人员进行收集→上报至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和中标机构联合审查→符合培训条件即可参加
四、岗位信息
根据工作实际实时发布。
五、职业培训信息
按每年度计划培训项目发布(具体发布时间以确定培训科目、培训机构后进行发布)。
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