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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32407879-5/2025-0522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6-0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6-0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06-06 16:32:00

吉阳区农业农村局

吉农组〔20252

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

有关单位、村委会:

《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三亚市吉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6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吉阳区2025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任务及时推进,带动脱贫人员持续增收,实现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资金安排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农〔20259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万元、省级资金4万元。

二、资金分配要求

(一)用于吉阳区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包括安罗村委会、落笔村委会、罗蓬村委会、红花村委会、大茅村委会、田独村委会共计6个乡村46名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贴1608//人,10个月共计739680元(但本次实际应用金额为430000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

(二)确保2025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资金占比不低于60%,且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合计用于产业发展资金规模占比大50%

、资金项目安排

就业项目。吉阳区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项目,安排衔接资金43万元,中央资金39万元、省级资金4万元。其中安罗村委会安排5.16万元(中央1.16万元、省级4万元)、大茅村委会安排3.01万元(中央3.01万元、省级0元)、红花村委会安排5.16万元(中央5.16万元、省级0元)、罗蓬村委会安排25.8万元(中央25.8万元、省级0元)、落笔村委会安排3.01万元(中央3.01万元、省级0元)、田独村委会安排8600元(中央8600元、省级0元)。

、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资金使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组织化产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农〔2023238号)和《三亚市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三财〔2022543号)要求,不得将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协议(合同)约定或实施方案规定不符的支出,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非一线劳务人员和村干部(包括驻村干部)报酬(含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支出分红款、偿还债务本息、垫资或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负面清单事项。

(二)规范资金拨付流程

衔接资金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由乡镇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审批。委托村级组织(含村委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项目资金支付,实行报账制管理,经乡镇政府或市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等最终收款人,严禁将衔接资金拨付到村级组织的账户(含基本户、专户、共管户等)支出。已拨付到村级组织的衔接资金,应加快资金支出,争取尽快清零;确实无法支出的资金要及时收回盘活,继续用于原支出用途和方向。已在村委会或经济组织设立专户或共管账户的,待资金全部清零后及时予以注销。依托龙头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可实行报账制,由乡镇或市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等最终收款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组织化产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农2023238)规定,拨入与项目合作主体建立的共管账户或企业专户的资金,应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等最终收款人,严禁转拨造成衔接资金脱离监管或闲置趴窝。

(三)加强资金绩效监管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为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填报季度资金绩效运行监控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对已实施完成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在1个月内开展绩效自评,并收集绩效完成任务量佐证材料。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应完成本年度所有实施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四)严格落实公示公告

    项目主管部门应落实区、村级资金分配结果公告。项目实施单位依据下达的资金项目计划文件内容,会议研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基础设施项目制定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产业项目制定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于项目所在地和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10日无异议后予以长期公告。

(五)强化补助资金带动就业

强化衔接资金推进乡村农村就业率,落实补助资金项目具体去向,充分保证农村集体就业率发展。补助资金带动安罗、大茅、红花、罗蓬、落笔、田独等六个村集体的就业率,帮助农村就业困难户解决就业问题,补助资金带动公益性岗位(基础就业岗位)的开设,岗位涉及村协管员、保洁员、绿化养护、保安等一类基础岗位以带动村集体就业困难的问题。

(六)落实常态化监督要求

此次下达在中央、省级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各单位按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登录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省级、市县级对应安排资金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督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有效性和规范性。

附件:三亚市吉阳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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