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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求《三亚市吉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代理服务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稳步推进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分开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三办发〔2021〕77号)文件精神,按照“一年开展试点、两年整体推进、三年完善提升”的总体部署,自2021年起,力争利用2到3年时间,基本完成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分开改革任务。为加快推进我区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经济组织职能分开改革各任务,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三亚市吉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理服务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站留言、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5日;
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通过网站在线征集留言;书面意见请寄送至三亚市吉阳区农业农村局(地址:三亚市吉阳区第三办公点4楼B409办公室),联系人:兰翰杰;联系电话:0898-88712623。来信请在封面备注“反馈意见”。电子邮件请发送至jyqnlj@126.com,并在邮件标题处标注“反馈意见”。
附件:《三亚市吉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理服务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亚市吉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