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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208-X/2025-0576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8-1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4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8-14 16:19:06

吉阳区民政局

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

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琼民便函〔2025212号)要求,现决定联合主管单位、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我区连续不参加年检、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治。具体公告如下:

一、经查,以下13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具体名单见附件)涉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请上述“僵尸型”社会组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三亚市吉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办理注销登记。

二、对清理整治名单有异议的社会组织,可在以上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接受监督检查,逾期视为无异议;也可向业务主管单位说明情况,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出具相关意见书后,报我局申请保留;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直接向我局提交说明材料,经同意后方可恢复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或激活该社会组织。

三、未提交相关材料的社会组织,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海南省“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办法》移交执法部门进行相应处罚。对涉及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我局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有关社会组织名单录入或移出社会组织管理系统。

附件1:吉阳区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

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

2025814

(联系人:李淑媛;联系电话:8871525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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