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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根据《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积极指导下,紧紧围绕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保障,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旅游和文化、体育等重点工作领域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一)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第三章主动公开等相关条例,我局主要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吉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的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7条。其中,机构介绍(联系方式)1条,在联系方式中主动详细公开了我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领导信息2条,分别公开了我局主要领导局长吴越岸及副局长赵博的相关简历信息及照片;部门文件3条,其中公示2条、批复1条,分别为《三亚市吉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三亚都市网吧变更经营地址的公示》,《三亚市吉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拟设立三亚田独童梦亲子娱乐店的公示》,《三亚市吉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同意作为三亚吉阳区三丰太极运动中心主管单位的批复》;财政公开1条,为《三亚市吉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0预算公开》。
(二)除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向我局提出依申请公开的申请。线上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选择依申请公开向我局以自己名义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线下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向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如若不能当场答复的,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决定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并安排了一名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与我局旅游、文化、体育等各业务口做好对接工作,把握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属性的审核,并负责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等事项;各业务口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属性拟定、业务政策的解读并及时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提供与本业务口相关的工作信息。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的推进,2020年我局领导特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陈俊宇,参加了市政府举办的知识竞赛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四)我局在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吉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的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政务信息的公开和管理,为优化该平台界面的美观、目录分类的清晰便捷,2020年,全市组织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来我区调研,并与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商定好了目录优化方案,如今我局目录已编制完成,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根据《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对我局信息公开专栏的主动公开文件严格按照区办公室主动公开文件上传网站的格式模板进行了统一整改和规范制定标准。
(五)为加强管理,规范流程,确保信息能安全及时公开,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业务口严格按照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把各业务口负责公开的内容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初审无误后再报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才能对其内容进行发布,坚持做到严格审查和保密。我局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也坚持无条件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监督检查,如若出现工作失误,必严格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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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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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9 |
2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 |
14 |
3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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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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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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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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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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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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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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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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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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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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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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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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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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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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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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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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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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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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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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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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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全面。2020年,我局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信息专栏上,公开的部门文件均为批复和公示,今后需丰富平台内容和深度,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我局各重点科室公开信息及时全面规范的做好发布。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现宣传平台“一微一博”均没有运营利用,宣传形式过于单一。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我局将重视新媒体宣传运营,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平台,以微信微博为辅助手段,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3.增加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培训次数,使得工作人员能提升自身工作素养和能力,规范工作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