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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2022-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区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教师专业发展阶梯,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以促进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我局决定开展2022—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区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认定工作。
二、评选范围
吉阳区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含临聘教师)。
三、选拔原则与名额分配
(一)区级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占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最高比例原则上为15%。以近五年来工作业绩为依据,采取个人申报方式,经校(园)推荐,公开选拔,择优认定。区级骨干教师对象的推荐与选拔,必须坚持民主推荐、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群众公认。
(二)遴选区级骨干教师推荐对象,必须尽可能兼顾不同地区和各个学科、学段合理分布的原则。
(三)面向全体、倾斜农村。区级骨干教师推荐对象的选拔在面向全体、均衡分布的基础上,要尽可能倾斜农村优秀教师。
(四)骨干教师选拔的范围主要面向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其中校(园)级领导所占比例不超过选拔名额的30%,且每周上课须达到相关规定。
四、工作步骤
区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将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与对象遴选、资格考核与选拔认定、公示确认的工作程序进行。
(一)宣传与申报推荐阶段(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2月2日)
采取宣传发动,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并将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报送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二)资格审查与对象遴选阶段(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1日)
由区教育局委托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工作业绩等情况确定区骨干教师选拔资格对象。
(三)综合考核阶段(2023年1月-2023年4月)
区级骨干教师选拔资格对象考核由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承担,具体考核时间安排另行公布。
主要内容与方式:理论联系实践、教育通识与专业,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业绩与教学常规相结合。
(四)公示确认阶段(2023年5月)
根据综合考核的情况,并结合区级骨干教师的推荐选拔对象师德表现,在统筹平衡各学段及专业学科人选的基础上,确定新一轮区级骨干教师初步人选。经区教育局公示5个工作日且公示无异议者,由区教育局确认为三亚市吉阳区2022-2026年度区级骨干教师,颁发区级骨干教师证书。
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