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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货车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为加强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基础数据清理更新工作的通知》(琼交运输〔2024〕492 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区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了全面清查。经核查,发现部分货车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已超期未做延续审核,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公示期内,相关业户如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示。
三亚市世吉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