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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水务局
关于限期补办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手续的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三亚市水务局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通知》(三水资保〔2021〕142号)要求,发现你单位的“三亚市龙岭路工程”、“南新橫二路市政道路工程”、“三亚市博后村电缆管沟建设工程”、“榆亚路(1号门至吉阳转盘段)综合环境建设工程”、“三亚市抱坡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亚市育新路绕城互通段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三亚市2017-2019年(110KV临春站-榆亚路)电缆管沟建设工程”、“三亚市东岸湿地公园水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工程”等8个项目存在地表扰动,存在未编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而开工建设,请贵单位限三十工作日内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吉阳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手续。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