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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
2024年8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简报
吉阳区环卫所(区分类办)联合执法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关于和兴家园二期商户餐厨垃圾收运问题的工作事宜
2024年8月8日,接到关于三亚市吉阳区丹州小区丹湖路和兴家园二期商户餐厨垃圾无人收的问题,市民投诉反映:“其是三亚市吉阳区丹州小区丹湖路和兴家园二期F6栋(101房)的商户,没有人收商户的餐厨垃圾,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针对此项投诉问题,我区分类办联合市执法局吉阳分局、丹州社区居委会及物业公司共同协调解决,已协调三亚光大餐厨公司按时清运厨余垃圾。
吉阳区环卫所(区分类办)联合东岸社区协调解决关于东岸一路、溪美路垃圾分类收集点存在问题的工作事宜
2024年8月12日、8月22日,吉阳区环卫所(区分类办)联合东岸社区协调解决关于东岸一路、溪美路垃圾分类收集点存在问题的工作事宜,原溪美路和荔枝沟交接路口的分类亭因垃圾量大,经常出现垃圾堆满在分类亭且无法及时清运现象,针对该问题,我区分类办在现场督促整改,已协调解决。
市住建局环卫科科长孙玉磊到吉阳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调研指导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4年8月27日至28日,市住建局环卫科科长孙玉磊带队到吉阳区春光社区、丹州社区、丹州平价农贸市场、吉阳区垃圾分类体验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调研指导工作,我区环卫所孙一廷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吉阳区政府杨鸿钧区长、区政府黄河舟副区长带队到辖区分类体验馆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4年8月31日,吉阳区政府杨鸿钧区长、区政府黄河舟副区长带队到辖区分类体验馆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区环卫所孙一廷所长、区环卫所黄丹丹副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吉阳区分类办开展2024年8月份生活垃圾分类第三十二期考核工作情况
2024年8月29日,吉阳区分类办(区环卫所)考核组到同心家园七期小区、同心家园红沙小区、新华联-奥林匹克花园小区、金棕榈小区、金色年华小区等5个小区开展第三十二期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区分类办督导小组成员担任组员,区住建局、市执法局吉阳分局等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检查,受检单位分管领导在点位等候陪检。本次考核工作采取实地走访、核查资料、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逐项查看各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组织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分类体系建设、四分类投放设施、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展示、保障措施等情况,同时现场检查各酒店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数量是否合理,分类投放标识标志、指引牌是否规范,是否有开展宣传氛围营造、学习培训、主题活动等方面工作,并对小区责任人和督导员进行分类知识及管理制度方面的问答。
根据审查资料和实地考核情况,此次被考核小区得分情况(100分制)如下:
同心家园七期小区85分(良好)、同心家园红沙小区70分(及格)、新华联-奥林匹克花园小区56分(不及格)、金棕榈小区55分(不及格)、金色年华小区14分(不及格)。
吉阳区垃圾分类亭(屋)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累计完成新建、改造垃圾分类亭(屋)784座,组织配备垃圾分类专班人员18人、垃圾分类督导员854人(含公共区域、物业住宅小区、市场、学校等各类场所点位督导员数量),做到一亭(点位)有专人在岗进行管理,保障每日垃圾分类点位卫生干净整洁,及时检查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对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拣;督导员日常向村(居)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引导村(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逐步增强村(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巩固垃圾分类成效。
宣传动员情况
(一)吉阳区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及相关的党员站桶督导宣传志愿活动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的环保意识,深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2024年8月,根据三亚市第三季度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及集中入户宣传相关工作文件要求,我区积极在各类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及相关党员站桶督导志愿宣传活动22场,累计出动志愿者及社工312人次。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及党员站桶督导活动,提升广大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结合趣味活动让居民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熟悉了解垃圾分类细节,解答居民日常对垃圾分类的疑难点。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大家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全民共同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吉阳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情况:2024年8月,辖区共计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志愿宣传活动54场次,共入户宣传商铺3006户,入户居民6541户,发放宣传折页9583张,覆盖宣传36268人次,年度累计入户宣传覆盖率66.66%;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工作,有效推动了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提高辖区村(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稳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增添助力。
(三)吉阳区组织召开垃圾分类工作会议情况:2024年8月,我区党政机关、相关村(社区)等5个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月度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学习传达市、区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文件要求,分析当前包点单位负责辖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问题,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开展能力培训情况
为规范、推进吉阳区垃圾分类工作,在辖区内建立专项垃圾分类队伍,我区组织配备主城区和农村监督巡查队员分管各村(居)委会垃圾分类的自查自纠、员工培训及宣传工作,日常做好引导、督促垃圾分类督导员做好本职工作。2024年8月,我区针对垃圾分类项目督导员日常开展16场垃圾分类工作技能知识、岗位职责等内容的培训,共计培训员工206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工作能力,促进员工夯实垃圾分类知识要点,明确自身岗位的工作内容及服务标准,提升垃圾分类宣传、讲解能力,在辖区村(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时能够给予文明、正确的引导,进一步增强辖区村(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巩固垃圾分类的宣传效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准确率,为今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员工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可回收物二次分拣中心运营情况
2024年8月,荔枝沟中转站可回收物二次分拣中心对接三亚吉阳宏信发废旧物资回收站清点、销售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及玻璃制品等可回收物共计3928.8公斤。
有害垃圾暂存点运营情况
为做好辖区内有害垃圾清运、分类暂存工作,我区定期到辖区内各垃圾分类投放点进行有害垃圾清运工作。对清运回暂存点的有害垃圾,严格要求分拣员进行规范分拣及分类贮存,待有害垃圾储存到一定量后,及时对接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集中运送至昌江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区域内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2024年8月,有害垃圾暂存点共计入库储存有害垃圾14.76公斤。
吉阳区垃圾分类体验馆管理运行情况
2024年8月,吉阳区垃圾分类体验馆开展教育科普垃圾分类知识21场次,共计接待到馆参观3146人次。讲解员向入馆参观人员宣传垃圾分类知识,通过板块知识讲解、趣味游戏及手工制作等现场体验式互动交流和实践,加深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倡导群众践行低碳环保的健康生活方式。
基层单位开展情况
1. 区48个机关单位,41个村、社区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2. 在管物业住宅小区共293家,截至目前,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住宅小区共267家,覆盖率91%;
3. 在管农贸市场15个,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15个,覆盖率100%;
4.在管幼儿园76家,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76家;中小学36所,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36所;覆盖率100%;
5.吉阳区管辖卫生基层医疗机构有6家,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6家,覆盖率100%;
6. 吉阳区在管星级及规模较大的酒店有97家,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91家,覆盖率93.81%;在管景区7家,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7家,景区覆盖率100%;
7. 吉阳区文化场馆有2家,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2家,覆盖率100%;
8. 吉阳区码头车站有3个,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3个,覆盖率100%。
垃圾分类减量化情况
2024年8月,三亚市吉阳区四分类生活垃圾量统计情况:全区四分类垃圾总量6038.49吨(其中,有害垃圾0.53吨、占比0.01%,可回收物66.1吨、占比1.09%,厨余垃圾138.82吨、占比2.3%,其他垃圾5833.04吨、占比96.6%),垃圾减量化205.45吨,垃圾减量化率3.4%;“三增一减”(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量增,其他垃圾量减)有明显变化。
督导检查与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一)区分类办(区环卫所)专项督查指导工作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2024年8月,区分类办(区环卫所)逐一巡查辖区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10家次、物业住宅小区/商厦128家次、酒店/景区13家次、市场/商超32家次、医院3家次、学校/幼儿园家次,指导各单位按照《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完善本单位的垃圾分类管理台账以及按照市分类办要求做好“撤桶并点”工作,并实地走访查看点位内垃圾分类设施健设及垃圾分类桶配置等情况,要求各单位积极主动作为,加强责任主题意识,提高意识,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二)区分类办(区环卫所)日常督导检查公共区域垃圾分类点位工作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2024年8月,区分类办(区环卫所)对各村(居)委会辖区公共区域范围的垃圾分类亭(屋)及投放点进行每日常态化督导检查,合计巡查144座次,检查分类点位人员在岗、点位设施设备台账是否完善,以及四分类垃圾桶是否存在垃圾混投混放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点位,已督促点位负责人及时落实整改。
(三)市综合执法局吉阳分局日常执法检查情况:2024年7月30日至8月26日,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在社区、小区、机关单位、餐饮店、酒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工地等场所,查处未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垃圾混装混运、随意倾倒或丢弃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186人次,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各类主体共164宗次,其中,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1份,责令整改51宗次,处罚1宗,处罚金额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