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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
2024年7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简报
吉阳区环卫所(区分类办)关于做好迎检国家住建部督察组开展垃圾分类调研工作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自接到国家住建部督察组于2024年7月11日至12日对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检查通知以来,为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我区立刻安排专员在全区范围酒店、景区、医疗机构、学校、商超、居住小区、农贸市场、社区/农村等各类场所进行垃圾分类检查工作,并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7月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关于全区各类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的函(吉分类办函〔2024〕10号)》《关于转发住建部2024年7月赴三亚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督导检查通知的函(吉分类办函〔2024〕9号)》等通知文件给全区各机关单位、下属各类场所行业单位、各村(社区),要求各单位提前在本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自查自纠检查工作,检查本单位辖区范围的涉及垃圾分类的设施设备标识是否正确、是否干净整洁且无破损,单位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是否能正确投放各类生活垃圾等内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包括要求居民小区、各村(社区)在辖区范围加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教育工作,向辖区居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邀请居民填写《垃圾分类调查问卷》,增强辖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
关于迎检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进展情况如下:
1.入户宣传情况:为提前做好迎检工作,我区在辖区范围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7月2日至7月8日期间,入户宣传商铺502户,入户居民1167户,发放宣传折页1700张,覆盖宣传7050人次,邀请居民填写《垃圾分类调查问卷》约100份。年度累计入户宣传覆盖率:47.61%;
2.吉阳区开展督导检查情况:7月2日至7月8日期间,吉阳区分类办对全区各类场所开展垃圾分类督导检查54场次(检查小区12次、酒店10次、景区6次、公园1次、市场5次、医院4次、公共区域10次、农村1次、餐饮店1次、学校2次、商超商铺2次);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情况,现场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教育和工作指导,确保顺利迎检。
3.联合市级单位、区级单位共同检查情况:7月4日至7月8日期间,吉阳区分类办联合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执法局吉阳分局、区旅文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吉阳辖区各类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检查15场次,检查2个景区、1个小区、2个酒店、1家医院、1家大型商超、1个农村、2个农贸市场、1个公园;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情况,现场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教育和工作指导,确保顺利迎检。
4.开展垃圾分类培训:为加强下属行业单位从业人员垃圾分类知晓率,7月8日下午,吉阳区环卫所(区分类办)组织明佳环卫公司到三亚悦信明日大酒店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培训活动,该酒店各部门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学习。在培训活动中,明佳环卫公司讲师根据《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垃圾分类容器配置以及台账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讲解,倡导酒店管理人员全方位加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关于国家住建部督察组7月12日对吉阳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7月20日,国家住建部督察组随机抽选吉阳区12个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检查工作,共发现10个点位存在问题。以下是住建部督察组发现的问题清单:1.吉阳区全季酒店:该酒店主动向客人提供6小件;2.城郊法院宿舍区:该宿舍垃圾未分类,未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亭,垃圾桶未密闭管理;3.祥和竹苑小区: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不了解情况,督导员不熟悉垃圾分类相关知识;4.临春河转运站:该转运站相关人员不熟悉相关知识;5.市第七小学:该小学生活垃圾分类教学材料上的分类标识未及时更新;6、市妇幼保健院:有害收集容器混投医疗废弃物和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存在混投;7、同心家园8期:该小区在已建有分类亭的情况下,未完成撤桶并点工作,垃圾收集容器未密闭管理;8、新鸿港农贸市场:该农贸市场的分类亭督导员不在岗,垃圾收集容器有混投;9、荔枝沟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二次分拣中心:该有害暂存点的消防栓检查记录有误,可回收物二次分拣中心未签订可回收物处置协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区环卫所(区分类办)立即组织人员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工作,于7月13日至17日期间,逐项对标进行整改,联合各相关职能局督促存在问题点位及时整改反馈,并加强做好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工作,现将开展整改情况反馈如下:
吉阳区环卫所(区分类办)联合相关部门到星域二期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指导工作
2024年7月24日,为加快推进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工作,星域二期小区就“撤桶并点”拟建垃圾分类亭占用绿化用地情况的问题,我区分类办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区住建局、区园林绿地所、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协调指导星域二期小区选址新增垃圾分类亭事宜,对该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指导工作。
吉阳区环卫所(区分类办)开展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收集点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贸市场垃圾收集点自查工作的通知》,2024年7月26日,我区分类办对辖区六道公益农贸市场、红沙农贸市场、榕根农贸市场、月川临时市场疏导点、港华农贸市场等6个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收集点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6个农贸市场都已配置垃圾分类亭(屋)、分类收集点,检查发现临春农贸市场因城市道路改造扩建,该市场已被拆除,港华农贸市场、月川临时市场疏导点的厨余垃圾存在混投现象,导致厨余垃圾无法专车专运;现场已将检查农贸市场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已督促相关农贸市场及时完成整改。
市住建局(市分类办)联合吉阳区分类办、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到怡景湾小区、国色天香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指导工作
2024年7月30日,根据《三亚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混装混投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分类办联合市住建局(市分类办)、区住建局、市执法局吉阳分局、春光社区等单位对我区怡景湾小区、国色天香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检查发现怡景湾小区未撤桶并点、660升其他垃圾桶捅体破损脱漆、未密闭性管理,国色天香小区垃圾分类公示牌责任人/督导员相片信息未上墙;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情况,现场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教育和工作指导。
吉阳区环卫所(区分类办)协调解决关于碧桂园畔山翠堤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箱摆放位置存在问题的工作事宜
2024年7月30日,接到市民投诉反映:“其是吉阳区荔枝沟路碧桂园畔山翠堤小区的业主,其反映小区门口垃圾分类箱摆放位置不合理,距离业主生活区特别近,臭味熏天还引来蚊虫,现反映要求将垃圾箱位置更改,望处理。”针对此项投诉问题,我区分类办联合物业公司共同协调处理,已现场督促整改,物业负责人承诺将加快建设密闭垃圾分类屋。
吉阳区分类办开展2024年7月份生活垃圾分类第三十一期考核工作情况
2024年7月25日,吉阳区分类办(区环卫所)考核组到中华雅苑小区、国税公寓小区、椰林水岸小区、金鼎公寓小区、科兴园小区、兰海滨河小区(二区)等6个小区开展第三十一期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区分类办督导小组成员担任组员,区住建局、市执法局吉阳分局等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检查,受检单位分管领导在点位等候陪检。本次考核工作采取实地走访、核查资料、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逐项查看各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组织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分类体系建设、四分类投放设施、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展示、保障措施等情况,同时现场检查各酒店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数量是否合理,分类投放标识标志、指引牌是否规范,是否有开展宣传氛围营造、学习培训、主题活动等方面工作,并对小区责任人和督导员进行分类知识及管理制度方面的问答。
根据审查资料和实地考核情况,此次被考核小区得分情况(100分制)如下:
金鼎公寓小区51分(不及格)、科兴园小区49分(不及格)、国税公寓小区48分(不及格)、椰林水岸小区47分(不及格)、中华雅苑小区42分(不及格)、兰海滨河小区(二区)26分(不及格)。
吉阳区垃圾分类亭(屋)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累计完成新建、改造垃圾分类亭(屋)772座,组织配备垃圾分类专班人员18人、垃圾分类督导员842人(含公共区域、物业住宅小区、市场、学校等各类场所点位督导员数量),做到一亭(点位)有专人在岗进行管理,保障每日垃圾分类点位卫生干净整洁,及时检查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对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拣;督导员日常向村(居)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引导村(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逐步增强村(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巩固垃圾分类成效。
宣传动员情况
(一)吉阳区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及相关的党员站桶督导宣传志愿活动情况
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的环保意识,深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2024年7月,我区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及相关党员站桶督导志愿宣传活动8场,累计出动志愿者及社工112人次。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及党员站桶督导活动,提升广大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结合趣味活动让居民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熟悉了解垃圾分类细节,解答居民日常对垃圾分类的疑难点。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大家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全民共同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吉阳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情况:2024年7月,辖区共计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志愿宣传活动41场次,共入户宣传商铺3102户,入户居民6004户,发放宣传折页9205张,邀请居民参与填写《垃圾分类调查问卷》2874份,覆盖宣传36424人次,年度累计入户宣传覆盖率54.13%;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工作,有效推动了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提高辖区村(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稳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增添助力。
(三)吉阳区组织召开学习会议情况:2024年7月,我区春光、大东海、榕根、月川、卓达等社区自行组织开展月度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学习传达市、区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文件要求,分析当前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问题,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开展能力培训情况
为规范、推进吉阳区垃圾分类工作,在辖区内建立专项垃圾分类队伍,我区组织配备主城区和农村监督巡查队员分管各村(居)委会垃圾分类的自查自纠、员工培训及宣传工作,日常做好引导、督促垃圾分类督导员做好本职工作。2024年7月,我区针对垃圾分类项目督导员日常开展16场垃圾分类工作技能知识、岗位职责等内容的培训,共计培训员工206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工作能力,促进员工夯实垃圾分类知识要点,明确自身岗位的工作内容及服务标准,提升垃圾分类宣传、讲解能力,在辖区村(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时能够给予文明、正确的引导,进一步增强辖区村(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巩固垃圾分类的宣传效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准确率,为今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员工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可回收物二次分拣中心运营情况
2024年7月,荔枝沟中转站可回收物二次分拣中心对接三亚吉阳宏信发废旧物资回收站清点、销售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及玻璃制品等可回收物共计3751.2公斤。
有害垃圾暂存点运营情况
为做好辖区内有害垃圾清运、分类暂存工作,我区定期到辖区内各垃圾分类投放点进行有害垃圾清运工作。对清运回暂存点的有害垃圾,严格要求分拣员进行规范分拣及分类贮存,待有害垃圾储存到一定量后,及时对接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集中运送至昌江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区域内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2024年7月,有害垃圾暂存点共计入库储存有害垃圾12.68公斤。
吉阳区垃圾分类体验馆管理运行情况
2024年7月,吉阳区垃圾分类体验馆开展教育科普垃圾分类知识20场次,共计接待到馆参观3089人次。讲解员向入馆参观人员宣传垃圾分类知识,通过板块知识讲解、趣味游戏及手工制作等现场体验式互动交流和实践,加深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倡导群众践行低碳环保的健康生活方式。
基层单位开展情况
1. 区48个机关单位,41个村、社区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2. 在管物业住宅小区共293家,截至目前,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住宅小区共267家,覆盖率91%;
3. 在管农贸市场15个,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15个,覆盖率100%;
4.在管幼儿园76家,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76家;中小学36所,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36所;覆盖率100%;
5.吉阳区管辖卫生基层医疗机构有6家,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6家,覆盖率100%;
6. 吉阳区在管星级及规模较大的酒店有97家,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91家,覆盖率93.81%;在管景区7家,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7家,景区覆盖率100%;
7. 吉阳区文化场馆有2家,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2家,覆盖率100%;
8. 吉阳区码头车站有3个,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3个,覆盖率100%。
垃圾分类减量化情况
2024年7月,三亚市吉阳区四分类生活垃圾量统计情况:全区四分类垃圾总量6236.93吨(其中,有害垃圾0.56吨、占比0.01%,可回收物68.51吨、占比1.1%,厨余垃圾143.48吨、占比2.3%,其他垃圾6024.38吨、占比96.59%),垃圾减量化212.55吨,垃圾减量化率3.41%;“三增一减”(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量增,其他垃圾量减)有明显变化。
督导检查与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一)区分类办(区环卫所)专项督查指导工作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2024年7月,区分类办(区环卫所)逐一巡查辖区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15家次、物业住宅小区/商厦209家次、酒店30家次、景区13家次、市场/商超/夜市/餐饮店60家次、医院8家次、学校/幼儿园9家次,指导各单位按照《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完善本单位的垃圾分类管理台账以及按照市分类办要求做好“撤桶并点”工作,并实地走访查看点位内垃圾分类设施健设及垃圾分类桶配置等情况,要求各单位积极主动作为,加强责任主题意识,提高意识,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二)区分类办(区环卫所)日常督导检查公共区域垃圾分类点位工作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2024年7月,区分类办(区环卫所)对各村(居)委会辖区公共区域范围的垃圾分类亭(屋)及投放点进行每日常态化督导检查,合计巡查86座次,检查分类点位人员在岗、点位设施设备台账是否完善,以及四分类垃圾桶是否存在垃圾混投混放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点位,已督促点位负责人及时落实整改。
(三)市综合执法局吉阳分局日常执法检查情况:2024年7月1日至7月29日,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在社区、小区、机关单位、餐饮店、酒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工地等场所,查处未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垃圾混装混运、随意倾倒或丢弃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105人次,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各类主体共128宗次,其中,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8份,责令整改25宗次,处罚8宗,处罚金额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