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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环卫所
关于对三亚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李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北部山区农村建筑垃圾收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我市建筑垃圾废弃物综合利用,三亚市政府于2017年11月5日发布了《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三府〔2017〕307号) ,该办法中对建筑废弃物处置许可、建筑废弃物运输管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管理、处罚条款等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该办法对各区建筑废弃物处置已经形成政策性的指导,适用于我区北部山区建筑垃圾处理。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吉阳区环卫所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朱越升; 联系电话: 0898-8826500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