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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吉阳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MB168137-0/2021-0002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吉阳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2-23
  • 发文字号:吉脱贫指〔2020〕2号
  • 发布日期:2020-02-2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2-26 16:30:28

吉阳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三亚市吉阳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帮扶责任单位、罗蓬驻村工作队、区11个行业部门

根据《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琼扶发〔2020〕1号)和《三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亚市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扶发〔2020〕2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三亚市吉阳区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三亚市吉阳区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实施方案

 

 

 

               三亚市吉阳区打赢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联系人:杨武帆,联系电话:88561252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吉阳区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实施方案

 

当前,正值全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根据《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贫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三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亚市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千方百计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我市脱贫攻坚成效的影响,积极防范因疫情可能导致大面积返贫,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切实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紧跟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和“五级书记齐抓防控”,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切实加强有贫困人口分布的行政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的坚强战斗堡垒。

2.坚持统筹推进原则。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的工作需要和促增收的发展实际,做到科学防控到位的前提下,落实各项增收措施,防返贫。

3.坚持多措并举原则。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支援贫困地区生产物资、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帮助贫困群众参与就业,保增收。对疫情造成收入锐减或失去收入、生活困难的贫困群众要实行社会兜底保障。

(三)工作目标

防止疫情在贫困地区扩散,避免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出现因病返贫的情况;防范因疫情导致扶贫农产品滞销、无法务工就业等造成的收入锐减而导致返贫;严防一般农户因受疫情影响致贫;确保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压实各级脱贫攻坚战斗体系责任

压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组织各级脱贫攻坚战斗成员摸清底数,2月底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普查,摸清贫困群众患病(含被隔离)情况、因疫情防控导致农产品滞销和物流限制导致生产资料供应不足以及无法外出务工而造成的收入损失、涉及的人数等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建立因疫情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或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台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户研究防返贫措施,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采取“一对人盯人的方法强化帮扶手段。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脱贫攻坚大队、中队对触发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第一时间上报,及时实施帮扶。帮扶责任人除防疫需求外,尽可能不要进村入户,推行“不见面”帮扶,要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及时了解掌握贫困群众疫情防控情况及家庭实际困难,迅速向脱贫攻坚大队、中队反映相关问题,及时落实帮扶措施。(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帮扶责任单位、罗蓬村脱贫攻坚中队)

(二)做好贫困群众的疫情防控工作。

1.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自觉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区委宣传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标语、村规民约等,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贫困群众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掌握防疫知识,自觉提高文明素质,稳定情绪,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串门、不聚会、不吃野味;不聚众娱乐;不办红事,简办丧事。(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2.及时救治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贫困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及时给予救治。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贫困群众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专项资金“一站式”结算,减轻贫困群众负担,确保贫困群众患病得到及时治疗。对确诊或按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贫困患者,其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专项资金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救助资金兜底解决。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诊疗方案中用于治疗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目录,享受基本医保报销。(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三)全面保障贫困群众发展生产

1.迅速组织贫困群众自我恢复农业生产。针对当前部分贫困群众因疫情导致生产积极性下降、农业生产停滞的问题,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农产品收购市场,促进市场回暖。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要充分动员贫困群众消除顾虑,恢复信心,有序组织贫困群众因时因地恢复生产宣传发动贫困群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快实现正常生产,要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恢复种养项目,积极做好农产品卫生防护、病菌消杀、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户,有条件的可利用自有土地发展叶菜种植等“短平快”项目(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帮扶责任单位、罗蓬村脱贫攻坚中队)

2.指导支持带贫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协助各带贫企业对原有产业帮扶项目中无效益或效益较差的及时进行重新谋划调整,特别是对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疫情影响的养殖项目,研究提出调整方案报区级审核后实施。由区发改委牵头,优先安排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贫困群众实施新的产业扶贫项目,我区对带贫企业、合作社优先适用《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八条措施》《三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以及其他奖补政策,在缴交社保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及金融支持方面向上述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

3.全力保障生产资料充足供应。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产业受疫情影响导致饲料、农药、化肥、种苗等生产资料短缺或供应不足的实际困难,集中组织货源,统筹统购分散发放,帮扶贫困群众及时恢复生产。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落实《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通知精神,严查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严禁违规拦截饲料、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畜禽种苗及产品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4.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建立滞销扶贫农产品信息发布制度,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迅速摸清贫困群众滞销农产品情况,包括农产品品种、滞销数量、涉及贫困群众等具体信息,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海南爱心扶贫网”线上销售渠道,定期在专栏发布相关滞销农产品信息,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加大网上推销力度。根据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近期在“海南爱心扶贫网”上发布倡议书,动员社会各界,定点扶贫单位积极开展消费扶贫,组织干部职工采购帮扶村贫困群众农产品。(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帮扶责任单位、罗蓬村脱贫攻坚中队)

5.积极推动产销对接。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我省出台的《2020年海南冬季瓜果菜采购应急补贴及奖励方案》 《三亚市冬季瓜果蔬菜产销扶持政策措施》,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充分发动收购商、经销商积极参与,主动对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稳定的供应机制。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对接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助贫困群众对接各销售终端,优先让贫困群众农产品进社区供应点、进便利店、进超市、进市场便捷销售。及时启动农产品收储和加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四)多措并举解决贫困群众就业需求

1.就地就近保障就业。区人社局要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群众劳动力,利用公益岗位促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积极发动本地企业、村集体经济企业等实体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并在农产品采摘、分拣、装卸、运输等环节优先使用本地贫困劳动力。协调解决贫困群众劳动力到居住地周边企业务工通行障碍问题。区人社局对吸纳贫困群众就业较多的企业,根据《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八条措施》《三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给与支持奖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举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就业招聘活动。区人社局要迅速支持响应,参照发布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用工信息,积极组织贫困群众劳动力参与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做好贫困群众就业人员防护物资的保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3.开发疫情防控扶贫公益岗位。区人社局应按照市人社局指导,积极开发村级防疫消杀、社区巡查、卡点值守等临时公益岗位,期限不超过6个月,优先选聘受疫情影响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上岗,用工比例不低于60%。区人社局将防疫扶贫公益岗位就业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利用就业补助资金,面向贫困群众开发更多的公益岗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五)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

区民政局要对因感染疫情、集中或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失去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可直接启动小额临时救助予以“先行救助”,待疫情结束后再补齐经办手续。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米、面、油、蔬菜、生活用品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区民政部门,适当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六)扶贫专项资金优先保障

由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安排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帮扶贫困群众恢复生产增加收入。已安排的年度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要按时序进度加快实施。安排的恢复生产资金项目优先列入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和扶资金使用计划并加快实施。推动资金早支出、项目早见效贫困群众早受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

(七)加大金融服务力度

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小额信贷要及时发放,保持利率、期限不变,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各银行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八条措施》《三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已发放贷款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贫困群众个人和扶贫企业,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区商务金融发展局应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扶贫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扶贫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政府性融资;对2019年实施的涉农保险应尽快理赔,积极开发创新与贫困地区疫情防治相关保险保障产品,对我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保障服务,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责任单位: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我区各部门要按照区打赢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增强统筹兼顾、整体谋划能力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各项任务不折不扣高质量地完成。我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细化方案,并组织抓好实施,于2020224日前将方案报区扶贫办。联系人:杨武帆,联系电话:88561252

(二)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区扶贫办成立“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贫”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专班由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组成,负责收集各部门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贫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落后的单位进行催办督办,向指挥部领导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落实,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贯彻落实方案的情况,包括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等报送区工作专班,由专班负责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工作专班。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和指定专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于2020224前报区扶贫办。联系人:杨武帆,联系电话:88561252

(三)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吉阳区委政研督查室,对我区各部门“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门督导。要将“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贫”各项工作作为近期督导的重点,及时进行督导检查,要及时发现处置帮扶单位及干部不作为导致贫困户违规聚集、举办公期及受疫情影响出现集中性收入下降等倾向性问题。我区级行业部门要强化专项工作落实的督导,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对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贫”中存在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等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纪检部门给予查处。(责任单位:吉阳区委政研督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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