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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吉阳区新村社区道路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立项的批复
区住建局:
报来《关于办理吉阳区新村社区道路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立项的函》(吉住建函〔2022〕449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吉阳区新村社区道路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位于吉阳区新村社区。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对新村社区道路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污水工程及雨水工程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2987.6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辖区基础设施改造经费,不足部分按项目进度列入以后部门年度预算。
四、项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红线有关规定。
五、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根据《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项目实行代建制。
七、其他事宜请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