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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财政局大门、文化墙、电动车棚等建设
工程立项的批复
区财政局:
报来《关于申请区财政局大门、文化墙、电动车棚等建设工程立项的函》(吉财函〔2021〕125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区财政局大门、文化墙、电动车棚等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吉阳区财政局。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工程,围墙改造工程,新建围墙工程,新建电动车车棚工程,地面硬化工程,墙面涂料工程,新建保安岗亭工程,电动伸缩大门,电路铺设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区财政局电动车停车棚、大门改造经费。
四、项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红线有关规定。
五、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其他事宜请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