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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及结算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主要参与我局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及结算审查业务,现将招录条件通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乙级(含)以上;
5.能够按相关规定,独立完成我局工程项目预算评审或
结算审查工作;
6.上一年度参加我局财政预算评审的企业,在项目评审考核中,未出现两次“不合格”、未被列为“黑名单”、年度综合考核未排末位;
7.上一年度编制我区项目工程预算,经我局财政预算
评审,未出现核增(减)超过20%三次以上,或未出现核增(减)超过30%一次以上。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正常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营路3号吉阳区财政局
3.报名方式:企业持下列资料到我局报名。
(1)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司)
(4)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失信补执行人查询、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等(纸质版盖企业公章)
(5)承诺书(纸质版盖企业公章)
(6)《报名表》(含拟派评审团队资料,纸质版盖企业
公章)
以上资料请装订成册,便于归档管理。
三、招录程序和招录方法
1.我局在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2.企业持报名资料前往我局报名。
3.我局审核企业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企业,我局在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
4.公示期7天,如无异议,我局给企业发送录用通知书。
5.企业收到我局录用通知书后即可参与我局工程项目预算评审或结算审查。
四、服务报酬
企业完成项目预算评审并出具《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后,我局依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厅、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文件,支付工程预算评审服务费;企业完成项目结算审查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查结论书》后,我局依据《三亚市吉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结算审查暂行办法》(吉财〔2021〕80号)文件,支付工程结算审查服务费。
附件: 报名表及承诺书